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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底价: 无出价记录
该竞投项目已流标!
交易类型: | 普通交易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8-26 17:3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8-27 10:00:00 |
竞投开始时间: | 2025-08-28 10:00:00 | 起拍价: | ¥3,200元/年 |
至少加价幅度: | ¥100元/年 | 保证金: | ¥3,200.00元 |
延时周期: | 3分钟/次 | 最大延时次数: | 999 |
已延时次数: | 0 | 交易类别: | 出租 |
项目类别 | 农用地承包 | 合同类别 | 鱼塘租赁 |
合同起始日期 | 2025年09月01日 | 合同终止日期 | 2035年08月31日 |
资产名称 | “三眼孖”鱼塘 | ||
资产地点 | 罗坑镇石咀村 | ||
交易面积/数量 | 3.20 亩 | 建筑面积 | 0 |
资产用途 | 农业 | 税费承担方 | |
资产交付日期 | 资产交付方式 | ||
行业要求 | 仅用于水产养殖生产经营活动。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 | ||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 | 社会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境内外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且不能拖欠本镇行政辖区内集体款项的租金(承包款),若竞价最高者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则其竞投无效,另行组织重新交易若自然人作为竞投主体与本镇行政辖区内集体经济组织存在未清偿债务,则自然人本人及其现任担任法定代表人,一律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投;若企事业单位作为竞投主体与本镇行政辖区内集体经济组织存在未清偿债务,则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本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参与本项目竞投; | ||
其它条款 | 1.乙方如需建设农用设施,按照《罗坑镇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备案工作指引(试行)》罗府〔2023〕25号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批同意搭建的设施,需根据《新会区农业辅助设施管理工作指引》“四统一”(统一颜色、统一外观、统一朝向、统一高度)要求进行搭建,其权属归甲方所有,在建或已建成的临设若经上级部门认定需要拆除的,乙方无条件服从且甲方不作任何补偿;承租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在 10 天内按所承包的土地不劣于原状一并归还甲方,并且清除一切地上附着物(原有的除外),恢复原来的地形地貌。逾期未处理的林木和其它地上附着物约定为无偿归甲方所有。未经同意私自搭建农用设施的,按合同违约处理,并且由乙方自行清除一切地上附着物(原有的除外),恢复原来的地形地貌。2.乙方不能在承包地范围内养殖禽畜,否则甲方有权无偿处理承包范围内的禽畜。承包期间一切生产费用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3.竟得者无条件允许旧承包者在合同生效起15日内清理承包范围的所有地上附着物。4.承包款每3年递增3%。5.承包期内,乙方需预留一口鱼塘(面积不少于合同面积的10%)用于储水,鱼塘排水(干塘)前向甲方申报并将鱼塘尾水提前排放到该鱼塘静置,待其批准后排放到承包范围外,若违反此规定的,每次罚款500元,从合同押金中直接扣减,合同押金不足500元的需补足剩余罚款。鱼塘排出的尾水必须符合本市最新的排放标准。6.特别要求:为降低鱼塘尾水排放对河道水质的影响,乙方每年须缴交“水质提升”费每年每亩100元,该款项须在每年上交承包款时一起上交给甲方,如乙方不上交该项费用的,则视乙方违反合同。该款项另签订协议作甲方专款用途。 | ||
合同附件 | 点击下载 | ||
其它情况说明 | 1.竟得者在竞得日(不含竞投日)10个工作日要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时先交第一个顺延年的承包款和押金(以最后一年的承包款为标准)后承包。2.竟得者未能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并交纳相关款项的或放弃竞得资格的,业主单位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另行组织竞投。3.竟得者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缴纳承包款和押金后无息退回到其账户中。4.若竞价最高者不符合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业主单位没收其用于报名竞投的竞投保证金。5.意向竞投人若需看样敬请提前联系业主或根据公示坐标自行实地看样。标的物以公示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未了解清楚标的物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的情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