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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底价: 无出价记录
距开始时间:
| 交易类型: | 普通交易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02-25 12: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2-25 15:00:00 |
| 竞投开始时间: | 2026-02-26 15:00:00 | 起拍价: | ¥24,700元/年 |
| 至少加价幅度: | ¥50元/年 | 保证金: | ¥30,400.00元 |
| 延时周期: | 3分钟/次 | 最大延时次数: | 999 |
| 已延时次数: | 0 | 交易类别: | 出租 |
| 项目类别 | 农用地承包 | 合同类别 | 林地租赁 |
| 合同起始日期 | 2026年01月01日 | 合同终止日期 | 2040年12月31日 |
| 资产名称 | 许村岗4号地 | ||
| 资产地点 | 田边村许村岗 | ||
| 交易面积/数量 | 38.00 亩 | 建筑面积 | 0 |
| 资产用途 | 税费承担方 | ||
| 资产交付日期 | 合同签订之日 | 资产交付方式 | |
| 行业要求 | 该地块为林地范围,仅用于林业种植生产经营活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 | ||
|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凡是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凡有拖欠崖门镇各村集体(含小组)款项未交齐者不得参与本次竞投,如参与竞投且以最高价竞得的,取消竞得资格,业主方有权没收竞投履约保证金。 | ||
| 其它条款 | 租金按 年 收取,本合同生效后 1 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清第一期的租金,以后每年 12 月 31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 | ||
| 合同附件 | 点击下载 | ||
| 其它情况说明 | 1、有意者报名竞投前,须自行到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以及业主方咨询了解竞投项目现状、土地类别、面积以及界线的划分,竞投时即视为熟知并认同竞投项目的上述情况,竞得后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依法使用。 2、本社规定合同押金为最后一年租金,竞投履约保证金可自动转为合同押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继续补足。 3、如交易时出现流拍的,在不得低于底价且租赁期限不变的前提下,有意向承租者可从流拍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系业主方,直接签定租赁合同。 4、租赁期为15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止。租金按足十五年计收,即租赁期第一期不足一年按足一年收取租金。 5、该项目面积38.0亩,面积不作争议。 6、租金递增方式:自2031年1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 5年为一个递增周期,每一个递增周期的递增幅度为上期租金的10% 。 7、该地块内不得新增山坟,承租方做好监督管理责任,如发现新增山坟,视为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 8、承租方不得超出出租地红线范围种植,不得占用机耕路,树冠不得超出红线,出租方有权处理出租范围外的作物、禽畜等且不做任何补偿,如产生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如地块上需新增农业辅助设施的(包括棚舍、管护房等),要到村委会报备。修建的农业辅助设施均为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只有使用权。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合同到期时完好交回村集体,如有损毁,承租方应照价赔偿给村集体。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地块上的农业辅助设施不符合标准需要整改或拆除的,承租方须无条件予以整改或拆除。 10、凡有意向竞投者可以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实况,并核实确认出租面积及界线等等,如已参与竞投的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和确认标的实物现状,不作争议。 11、以上项目签订合同后,如需转让的,承接方必须经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不能进行转让。 12、如有新增农业辅助设施或新增养殖棚房的,需要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和报批等,严禁将其作为生活居住用房,要保持周边环境整洁美观,消除“脏乱差”现象。 13、详情请下载合同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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